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計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賦予本港法院域外法權,讓香港法院可以處理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但保安局回覆指草案對香港的刑事法律、制度和政策帶來根本改變,不能輕率採納。保安局表示,香港是普通法法域,在刑事司法管豁權奉行「屬地原則」,只會在特別情況下,例如履行國際義務,香港法院才會行使域外法權;此外,草案亦涉及追溯力和海外取證的問題,草案並不能處理台殺人案。
楊岳橋表示,不同意政府的法律觀點,認為即使域外法權在法律上有爭議空間,在目前緊逼的時間下,政府仍然需要盡力嘗試各種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他將會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她批准將草案交上立法會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