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說,警方在6月12號金鐘激烈衝突中使用的武力,是克制、有需要及合法,而且是被動式,而並非主動。曾偉雄說,從當日的電視畫面見到,當時使用催淚彈無法制止暴力,唯有進一步使用武力,至於今次有使用的橡膠子彈及布袋彈,在2014年處理佔中時沒有用,是因為當時可以避免使用。他又說,如果當時警方沒有採取措施,可能會有更嚴重的情況,包括令更多人受傷。

曾偉雄說,至於有人指個別事件中警方過分使用武力,應該就個別事件處理,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合法渠道處理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