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商品交易所主席兼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被控串謀詐騙,他以主審案件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在可能對張震遠存在明顯偏頗為理由,申請更換法官,中午獲法官批准。案件原訂在下周二開審,提出更換法官後,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開審,審期30天。法官陳廣池宣讀判詞時指出,控方由原來不持立場,到後來支持辯方申請,形式控辯雙方聯合申請更換法官,無疑增加申請份量。他指,辯方目前以法援申請指派律師,控辯雙方訟費都是由公帑支付,為免案件再因為相關爭拗而延誤審訊,他不情願地批准更換法官申請。辯方代表律師郭棟明,在裁決後詢問,誰會成為新主審法官,陳廣池拒絕透露,指他在今次聆訊只負責頒下裁決,讓控辯雙方指定法官審訊亦不是適當做法,郭棟明澄清辯方無意這樣做。他又指有其他法律議題要處理,提出能否將案件明天再提訊排期處理,法官拒絕,指自己已宣佈迴避審理,不會再處理有關事項。

61歲的張震遠與時任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涉嫌串謀詐騙,以空頭支票推高帳面資產總值,並向證監會提交虛假財務狀況,令證監會無撤回商交所的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蔡達英早前承認控罪,並將成為污點證人頂證張震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