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東熹苑兩個月前發生的一宗女子被人用麻繩從後勒頸事件,男疑犯早前承認一項企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監8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指,幸好案發時有途人及時揭發,才沒有對女事主造成更大傷害,考慮到控罪性質及案情的嚴重性,唯一選擇是判以即時監禁,以一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判監8個月。
案發在今年二月,21歲被告葉溢銘在深夜時份,到連接東熹苑的一條行人天橋上,用麻繩從後勒頸弄傷一名女子,女事主在途人協助下制服被告及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