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裁定,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認為原審法官在「明知故犯」等定罪元素上,未有為陪審團提供充足指引,但毋須重審,有前高官認為曾蔭權是沉冤得雪,還他一個清白;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曾蔭權並非被判無罪釋放,而是無需重審,案件是否一宗「冤獄」,有商榷之處。
湯家驊在社交網站帖文說,涉及陪審團判決的刑事案件,上訴庭只能覆核法律上或程序上的問題,而不能推翻事實的判決;終審法院對曾蔭權案的判決,是因應控罪書寫得不好,加上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出錯,所以判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