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網民,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行使酌情權,不檢控在6月12日金鐘集會被捕的人士,並要求在今晚九時前回應,否則明天早上會包圍中環律政中心。律政司回應指,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必須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除非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否則律政司不會提出檢控,如有充分證據檢控,律政司會繼而考慮作出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包括罪行的性質、嚴重程度及疑犯的態度或心理狀況等。
律政司表示,會繼續不偏不倚地履行《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的憲制職責、秉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