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港交所上市制度沒有任何「綠色通道」及「顏色通道」,只有大家都清楚的上市通道,又指,上市公司的做法只要是合法就能進行,過往有已上市的公司出現問題,港交所亦會將它們除牌,若果投資者有任何損失,機制可讓投資者去法庭申訴。

他形容,港交所就像「交通警察」,只要公司懂得「開車及停車」,港交所就會發牌,如果有不合資格的公司成功上市,那是十分大的問題,但現時未有發現有關問題,亦沒有一個人能在上市制度中有特別大的作用。他認為,港交所上市制度正因為有很高的自我清除能力,在今次事件中才能迅速應對問題。

李小加又提到,自己沒有參與任何上市科下屬員工的僱用,上市科員工薪金及聘用與他沒有關係,但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David Graham)則由他聘請,又指,若果有任何員工在職期間,因行為不檢令公司出現損失,公司有權處理並追索,但現時最重要的工作仍是要找出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