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投資銀行家、人民大學講座教授溫天納表示,留意到港交所在近十多年不斷加強吸引內地企業或跨國企業來港上市,而在約2003年至李小加上任港交所行政總裁前,市場因為一系列保薦人及上市醜聞,令上市制度非常嚴格,不少內地企業難以上市。自李小加上任後,港交所更具彈性及更市場化,但同時最近5、6年不知名保薦機構增加,亦湧現一大堆不知名企業來港上市並獲通過。

他認為,今次港交所前高層涉嫌貪污,事件「嚇人」,認為監管部門可探討是否需要在幾方面加強,包括是否需要收緊保薦人制度、上市權是否須由上市科抽回到證監會,相信經歷這次事件後亦有可能,因為涉及公職人員的專業操守,及與商界是否來往過密。

他指,作為業界,當然希望以彈性制度處理,以市場化角度,港交所會較為熟習。但近年新股上市變化,不禁令人覺得是否存在問題,若果在現有框架內不能突破,難免需要將上市審批權交回證監會,或由證監會主動審批,交易所轉為較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