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分別從長沙灣保安道街市一檔戶抽取的桂花魚樣本,及觀塘一店舖抽取的燒鰻魚中驗出孔雀石綠,已指令有關商戶停售有關產品及回收。

孔雀石綠是一種致癌物品,根據法例,所有在港出售的食物,都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