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人士連日示威,要求律政司不要檢控在金鐘衝突中被捕的示威者。律師會發表聲明,指基本法規定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在決定是否起訴時,刑事檢控專員必須全面評估證據和相關情況,考慮是否有充足證據去支持啟動檢控,以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指過去的衝突和糾紛,應該按照運作良好的法律制度來處理。
律師會的聲明亦指出,在行使言論、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的權利時,對尊重法治、他人的權利、公共服務的正常運作,以及整個社會的法律和秩序方面,都不應作出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