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示威者晚上約9時暴力闖入立法會大樓內部,有示威者在會議廳內發表宣言,指政府拒絕回應市民訴求,以致市民需要進行不合作運動,以至佔領立法會。宣言重申要求政府回應反修例以來的五大訴求,包括撤回修例,取消暴動定義,撤銷抗爭以來至今後的抗爭者控罪,追究警方使用武力,以及落實雙普選。大部分示威者在得悉警方將會清場後,由立法會大樓退回示威區。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期間大肆破壞,進入議事廳和前廳塗鴉,又用黑色噴漆將區徽塗污。
警方晚上10時許在社交網帖發出簡報及透過新聞處發稿,對暴徒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的行為予以最嚴厲譴責,警告鑑於暴徒的暴力行為,警方將於短時間內到立法會綜合大樓一帶清場,如遇阻礙或反抗,警方將採用適當武力,呼籲無關的示威者,應盡快離開立法會大樓一帶。政府亦強烈譴責示威者以極暴力手法衝擊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