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示威者由昨日凌晨四點開始堵塞道路,衝擊警方防線,之後有暴力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晚上進入大樓肆意破壞,情況令人髮指,連串漠視法紀的行為,警方予以最嚴厲譴責,定必全面調查,嚴肅跟進。
盧偉聰表示,警方在立法會防守長達八小時,到晚上九時,有多達三萬示威者在立法會外,當有示威者試圖破壞鐵閘進入立法會時,由於當時在室內,警方不能使用部分武器,示威者關燈令警方擔心會人踩人,或雙方糾纏間會出意外,加上有示威者再次投擲不知名粉末,多種情況令警方需要短暫撤退。他強調當時已經得悉立法會職員已完成撤離,因此警方撤離作重新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