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被控使用虛假文書,聘用遭取消教師資格的男子,案件經審訊後,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使用虛假文書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放。裁判官承認,涉事的求職者面試紀錄表格相當可疑,似乎是有人想隱瞞一些事情,但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是偽造表格的人。同時,控罪元素要求,要證明被告是有意圖誘使教育局官員,接受有關文書屬真文書,並最終導致蒙受不利,但控方未能證明到相關控罪元素,因此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將被告定罪,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陳章萍聞判後向裁判官鞠躬致謝,未有申請向控方取回訟費。
46歲的被告陳章萍被控在2017年5月,明知一份日期為2016年7月16日求職者面試紀錄表格屬虛假,但仍向教育局呈交文書,意圖誘使對方接受聘請一名教學助理,教育局在收到投訴後,查出有關教學助理已被註銷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