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表示,由於最早期的長者住屋單位,受歡迎程度一直偏低,決定逐步將單位轉型,至今收回4388個這類單位,改建為1615個公屋單位。加上改建使用率偏低的公屋附屬設施,例如舍監辦公室、休息室或活動室、福利員宿舍及儲物室等,至今增加了215個公屋單位。新增的單位分布於33個屋邨,包括租者置其屋屋邨,當中有37個單位由現居租戶經租者置其屋計劃購買,為房委會帶來約1400萬元的銷售收入。
最早期的長者住屋單位,是將一般公屋單位內部,分隔為兩至四個較小單位,廁所及廚房設施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