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及香港藥劑專科學院,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長盧偉聰,指不建議隨意使用胡椒噴劑及催淚氣體等化學武器,又建議警方在施放催淚氣體前,要先疏散現場附近並非參與集結的市民。警司協會主席陳民德認為建議莫名其妙,強調警方一定不會隨意施放胡椒噴劑及催淚氣體,只有在必須時才會使用,等同「藥唔可以亂食」一樣。

陳民德又以過往幾次的反修例示威的情況為例,指警方只有在有人暴力衝擊警方防線時才考慮使用催淚氣體,反問在形勢危急下,是否可以叫停衝擊,先呼籲其他市民離開,再使用胡椒噴劑或催淚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