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劑師協會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長盧偉聰,表示不建議使用胡椒噴劑及催淚氣體等化學武器。警方回應指,警方備有不同的武器和裝備以應付不同的行動需要,並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所使用的武力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使用的最低武力,亦會保持高度克制,當使用武力的目的已達,會停止使用該武力。

警司協會主席陳民德就指,執業藥劑師協會建議莫名其妙,強調警方一定不會隨意施放胡椒噴劑及催淚氣體,只有在必須時才會使用,等同「藥唔可以亂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