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佔旺畫家」的31歲男子潘浩超,被控參與6月21日晚灣仔警察總部外的集結期間,襲擊警務人員、刑事毀壞,以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官拒絕讓他保釋,還押至下月二日再提訊。

控方指,潘浩超正牽涉另一宗刑事毀壞案件,他今年一月在高等法院接受安檢期間,在背包被搜出一把𠝹刀,保安要求他交出,潘浩超拒絕,表示「刀在人在,刀亡人亡」,並將𠝹刀擲向桌面,令桌面有損毀,他在保釋期間參與包圍警總,過去亦有棄保潛逃記錄,不應該再次獲保釋。辯方則引述潘浩超,聲稱前日被捕後多次被警方以言語侮辱,又曾經被人挑逗性器官。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法庭可以紀錄相關資料,但法庭不是處理警方行政不當的地方,假如有人不滿意警方,可循其他渠道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