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及省政府近日印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亦印發三年行動計劃,包括九個方面100條重點舉措,將香港、澳門、廣州及深圳,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發揮香港及深圳、廣州及佛山、澳門及珠海「強強聯合」的帶動作用。同時,加快創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爭取國家在大灣區佈局國家實驗室,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向港澳有序開放科研設施和儀器。
另一方面,會配合國家編制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專項規劃、城際鐵路建設規劃,研究謀劃廣中珠澳高鐵項目;又會攜手港澳建設國際金融樞紐、到2020年基本消除內地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推進香港科技大學等港澳高校到大灣區內地合作辦學,配合國家制定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措施,編制並實施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