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報章撰文,認為就近期修例所引發的事件,成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有助社會和解。李國能指,毫無疑問政府推行修例過程犯下嚴重的政治失誤,而暫緩和撤回在實際上並無分別,因此政府應該撤回草案,以助社會和解。他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真誠道歉,應給她機會繼續服務社會,但從觀感上,她過度側重向中央政府負責,她必須為港人更多發聲。

李國能批評,衝擊立法會的場面醜陋和令人震驚,在法治之下是不可容忍,涉事者必須被追究,並應考慮阻嚇性刑罰。他認為獨立調查委員會,能更有效地查明事件真相,指即使監警會有再良好的意願,效用始終不及獨立調查委員會,在提交報告所需的時間內,亦可讓社會緩和氣氛。他明白做法短期內可能對警方聲望有影響,但有機會還警方清白,相反不這樣做,社會很大可能會繼續加劇對警方的不滿。對於是否應該特赦,李國能指做法與法治不符,又反駁雖然當年政府對貪污罪行予以部分特赦,但當時環境都與今天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