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重申,並無為六月十二日金鐘一帶的活動,作出暴動定性,當日暴動二字,只是警務處長用以描述有人用自制武器,攻擊警員的行為,並非為整場集體活動定性。她指事實上,律政司檢控工作,不會受到她或警務處長的言論影響,只是依據法例、相關守則及勝算而提出,希望可以一次釐清定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