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被一名已故女地主的後人入稟,指她侵佔土地,要求索償超過600萬元,高等法院下午頒下書面判決,下令方國珊需要向原告支付合共約82.3萬元,並駁回原告對地政總署的指控。

案中原告是已故女子何淑明的遺產執行人關雄盛,而被告有21人,包括方國珊、一間與她有關的公司,以及地政總署署長等。原告指出,方國珊違反1995年簽訂的協議,未有在原告提供的西貢大網仔一幅土地上,按進度興建6幢丁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