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機場檢獲合共約一百公斤穿山甲鱗片,估計市值約五十萬元。關員昨日截查兩名分別從剛果民主共和國金沙薩及廈門抵港的二十歲及四十六歲男旅客,在兩人的行李箱內各發現約五十公斤穿山甲鱗片。案件轉交漁護署跟進。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