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及網媒《立場新聞》先後指,接獲警務處來信,希望他們提供6月26日晚上至27日凌晨,部份反修例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事件中,在現場採訪、未經剪輯的片段或其他紀錄,以及提供拍攝者的聯絡資料,以便調查當日涉及的刑事案件。兩家新聞機構都說,已拒絕警方要求。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指,一向認為無需要向警方提供這些資料及任何採訪資料。《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表示,新聞機構不應該配合警方調查案件和搜證,警方要求傳媒提供採訪紀錄,勢必打擊新聞界獨立形象,不利傳媒採訪,損害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