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五人,包括漁護署一個管理服務承辦商的五名現職及前僱員,以及一名清潔公司董事,他們涉嫌串謀使用虛假工作證明,以支持一名工作經驗不足的僱員晉升,五人同被控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獲准保釋,下周二在東區裁判處應訊。
廉署指,其中四名被告任職中國海外物業,公司在2015年獲漁護署批出一份5年合約,負責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提供清潔、保安及管理服務,根據合約,若某個更份未能提供所需人手,當月服務費會被扣減。調查發現其中一名被告入職時,只有約23個月物業管理經驗,但兩個月後獲推薦晉升為物業主任,等同管理監督,但管理監督必須具備至少3年工作經驗;五人涉嫌知道一封由清潔公司業務夥伴發出的聘任證明信件屬虛假,但串謀使用信件的副本,意圖誘使他人接納為真文書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