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成員退席商議,民陣就警方對明日反修例遊行所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內容的上訴。委員會主席彭鍵基在聆訊上表示,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提出,要求民陣協助在終點解散遊行人士,是不合理安排,強調執法是警方的責任。他形容通知書的字眼只會令雙方「拗餐死」和「審死官」。不過,彭鍵基指出,若遊行終點設在終審法院,由於附近有銀行、酒店和商業區,一旦發生事故會影響本港經濟、商戶和旅遊業,相信若終點設在灣仔盧押道,影響程度相對較低。
警務處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表示,近日大型公眾集會期間或之後都發生暴力事件,程度有升級趨勢;若警方有情報指金鐘屬高危地區,都不在「不反對通知書」中施加額外條件,是失職和不盡本分,強調警方的要求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