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就明日反修例遊行,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不滿警方要求遊行終點設在灣仔盧押道和莊士敦道交界。委員會作出裁決,將遊行終點維持在盧押道,但警方「不反對通知書」有效時間就由晚上9時,延長至晚上11時59分。

委員會亦取消通知書中部分字眼,包括要求申請人要在終點逗留及用揚聲器呼籲遊行人士離開等,改為要求申請人盡力協助警方在終點呼籲遊行人士立即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