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發表聲明,支持成立委員會就近日香港的示威活動進行獨立調查,探究根本原因並提出建議。至於調查模式,律師會認為可採用不同方法,不一定以法定形式進行,但委員會的主席應該對法律制度和社會需要有良好理解,可由退休法官擔任,其他成員則可從社會各界中選出。

律師會又建議,委員會應有明確職權範圍,並說明調查程序,以確保調查能以公開、公平和公正方式進行,又建議作證以匿名方式進行,讓參與示威人士能公開和坦誠對話,政府亦必須承諾與委員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