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佔旺畫家」、31歲男子潘浩超涉嫌參與6月21日晚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的集結,律政司由原本的三條控罪,改成九條控罪,分別是一項參與非法集結、一項刑事毀壞,以及七項襲警罪,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押後至9月11日開審,辯方未有申請保釋。控罪指,潘浩超當晚涉嫌襲擊多名警務人員,包括向警員投擲雞蛋、以粗言穢語、帶有侮辱的言詞辱罵警員,並向警員舉中指,潘浩超亦涉嫌無理損壞屬於警務處的牆和扶手電梯。
律政司較早前控告潘浩超的三項控罪,分別是襲警、刑事毀壞,以及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上月初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拒絕保釋。另外,潘浩超牽涉的另一宗刑事毀壞案件,早上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押後至九月尾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