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務員晚上發起集會,表示希望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市民訴求,帶到管治團隊。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認為,一般公務員與其他市民一樣,享有基本法賦予的政治權利,但部分職系,例如政務主任、首長級官員、新聞官及紀律部隊就受到限制,不能參與競選和遊行,他相信公務員以個人名義參加集會,不會違反政治中立原則。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亦認為,公務員以個人身份參與集會,不會違反政治中立原則,但較擔心集會是公開場合,摻雜其他人,一旦出現衝突,如果被捕,後果嚴重。他又指,公務員如果罷工,可以被視為曠工違規,會遭受警告,影響前途,他不建議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