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星期六旺角遊行中被捕、年齡15至36歲的13名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等罪,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30日再提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保釋,但要遵守宵禁令等條件。而其中兩名仍然留醫缺席聆訊的被告,押後至星期四處理。

裁判官又將被告分為三宗案件處理,其中一宗涉及6男4女的案件,有6名被告報稱是學生,亦有人報稱是經理或文員。控罪指,他們在旺角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其中一名22歲女子被加控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另一宗案件涉及一名22歲男攝影師和一名36歲菲律賓籍男子,兩人被控在旺角彌敦道和快富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一名31歲男廚師,被控在旺角彌敦道和太子道交界阻差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