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在上月27日元朗反修例示威衝突被捕的男子,早上在高等法院成功申請保釋,分別要繳交2萬至10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香港,及一個星期三次到警署報到。四名被告分別19至25歲,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發時分別在身上搜出伸縮警棍、萬用刀、氣槍、丫叉、鋼珠等,案件押後至九月初再審。

四名被告出席聆訊時神情冷靜,獲悉可以保釋時,部分人雙手合十,面露笑容,旁聽席上除了親屬,亦有一些身穿黑衣聲援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