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晚在深水埗拘捕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指在他身上搜出10支「鐳射槍」,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方仲賢目前仍然在明愛醫院留醫,情況穩定。警方表示,昨晚5名休班警員在深水埗發現方仲賢正向一間排擋的店主,詢問高性能「鐳射槍」,並傳出燒焦氣味,最終方仲賢用4200元買下10支「鐳射槍」後,在街上徘徊。警員上前查問,但方仲賢未能提供合理解釋,並選擇逃脫,相當有可疑,於是將他拘捕,強調事先並不知道被捕人的背景和身份。
警方在記者會即席示範「鐳射槍」運作,顯示被「鐳射槍」照射的紙張,不足10秒就燒焦,傳出氣味。警方強調,「鐳射槍」並非只是坊間所講的「鐳射筆」,射出的強光可導致永久失明,而檢獲的「鐳射槍」包裝未有標示功率和警告字句等,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已轉介海關跟進。至於如何界定「鐳射槍」是攻擊性武器,警方指根據公安條例,任何適合可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都可以是攻擊性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