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批網民召開的第二次「民間記者會」,發言人指警方濫捕及濫用武力的情況,自六月反修例運動至今變得越來越嚴重,指警方星期二在深水埗拘捕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並將鐳射筆稱為鐳射槍。又指在元朗西鐵站暴力襲擊中,警方無視白衣人手持鐵通、木棍,指警方對攻擊性武器的定義「搬龍門」。
發言人指警方在記者會上利用雷射筆證物作示範,可能會影響法庭判決及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加上警方的示範是近距離及定點,以鐳射光照射黑色油墨的報紙,但現實中示威者是無法走近警員,批評有關示範與事實不符。代表部份示威者的發言人要求警方在今日稍後的記者會,安排警員在五米內接受海綿彈、布袋彈等射擊測試,讓公眾了解警方所講非致命武器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