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過去一日共拘捕3名男子,由22至34歲,涉嫌昨日在尖沙咀鐘樓一帶進行刑事毀壞及傷人,向鐘樓噴漆,當中一人今日已在九龍城裁法法院提堂,另外兩人獲准保釋候查。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又提醒市民,過去一段時間一些事件中,參與示威者有機會干犯法例,例如與不同意見人士爭執時,其中一方打算離開,另一方會舉起雙手並用身體阻擋他人離開或出手推事主,指有關行為有機會干犯普通襲擊、非法禁錮及遊蕩等罪名,若出手打人,亦有機會觸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或傷人罪。他又指,有示威者不准其他人用電話及相機拍攝他們的容貌,迫對方交出電話檢查,刪除相片及影片,若事主不願意就會被大量人包圍、辱罵及毆打,甚至搶去事主電話,江永洋指,若刪除事主資料,有機會觸犯刑毀、盜竊、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非法禁錮等罪名。總警司謝振中又指,「野貓式示威」已走入社,對社區設施造成極大破壞,並滋擾公眾及威脅人身安全,呼籲市民不要再以這種方式表達訴求,應重拾和平、理性及守法方式進行公眾活動及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