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歲無業男子,涉嫌上月26月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期間,襲擊一名高級警司,以及毀壞警總的閉路電視鏡頭及玻璃門,被控一項襲警、兩項刑事毀壞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由於被告仍在醫院留醫,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再訊,但警方可在被告出院時,提早帶他到法院應訊。
另外,一名37歲男子昨日凌晨到屯門的青山警署,用汽車零件掟向警署外牆,留有數厘米的刮痕,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在屯門法院再訊,讓控方考慮將案件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獲准以一千元現金保釋,並要遵守宵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