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就明日維園到北角的港島東遊行申請上訴進行聆訊。上訴人一方指,即使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亦會有市民照樣上街,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會更有效管理人群,相反發出反對通知書後,容易造成無差別濫捕,過去同樣的做法,亦激起民憤。

警隊東區副指揮官邱倩雯表示若果有不反對通知書,要用上更多警力分辨和平及不和平的參與者,若是反對通知書下則更易執法,若果仍然要行走便屬非法集結。委員會主席彭鍵基同意不能斬腳趾避沙蟲,但要平衡市民表達權利以及參與者和社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