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早上在粉嶺機動部隊總部,向立法會議員及傳媒,示範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操作。警方表示「水炮車」設有一個水箱和一個儲存催淚溶液的裝置,車頭頂部左右兩邊,各有攝錄鏡頭及噴水裝置,其中噴水裝置由警長級人員控制,有花灑式、脈沖式噴水及連續式水柱三種噴法,亦可噴射催淚水劑。警方示範用連續式水柱,噴向與水炮車相距20、30及40米的人形公仔,在20米的人形公仔在最強水壓噴射下被沖走約10米。
警方表示,水柱會射向人群下肢,被射中的示威者會濕身及感到不適。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說,水炮車是警方其中一個武力使用或部署選項,至於會在甚麼距離、使用甚麼力度的水柱,就要視乎現實情況,強調水炮車只會用於衝擊警方的人群,不會針對個別人士,亦要由主管行動的助理處長批准,才可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