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粉嶺機動部隊總部,向立法會議員及傳媒,示範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操作。有議員關注如果今晚有示威者堵路,是否可出動,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表示,要按現場情況決定,使用水炮車時現場要符合大型騷亂引致人命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因堵路令公共安全受重大威脅的條件,強調水炮車要由不低於總警司級的現場指揮官,向主管行動的助理處長提出要求並獲批准,才會出動。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表示,引入水炮車讓警方在處理衝突時有多一個選擇,認為水炮車使用範圍較遠,可令警民雙方避免肢體衝突。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批評警方的示範不盡不實,她說曾嘗試抱起示範的人形公仔,估計有300磅,才沒有在示範時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