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警方在銅鑼灣示威活動派警員喬裝不同人士,本身不是問題,但需要注意要遵守法律,沒有豁免權。張達明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如果警員喬裝只是在示威現場觀察沒有問題,如挑撥暴力行為就是犯法,有投訴就要進行刑事調查。他強調,在一個和平示威中,如果只有幾個人煽動暴力,就只是煽動的人士犯法,不是在場所有人都犯法。張達明又指,執行職務的警員沒有出示委任證,是違反警察通例,認為警方不認為這個現象有問題,是破壞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