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尖沙咀警署外的反修例示威衝突,被捕的17名男女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名24歲男子被暫控「參與暴動」罪,其餘16名14至27歲男女,被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23日再提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14人獲准以2000至5000元現金保釋,但要遵守多項條件,包括不得離港和守宵禁令等。部分被告在台灣讀書、計劃到英國升學和要參加學校的領袖生訓練營,要求獲豁免部分保釋條件,被裁判官拒絕。其餘3人仍然留醫,押後至下星期一再應訊。
控罪指,16名報稱學生、社工及運輸工人等,前日在柯士甸道與金巴利道之間的一段彌敦道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至於24歲報稱任職送貨員的被告聶家寶,就被控當晚同一位置,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