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就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串謀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成,被判監16個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處理申請的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表示,法院安排在明年2月24至26日處理上訴申請,若果不批准被告保釋,屆時他將可能已經完成,或者最少完成了大部分刑期,考慮到戴耀廷棄保潛逃風險不大,而且上訴理據並非無希望,批准他以現金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要交出旅遊證件和居於報稱地址。

戴耀廷的代表律師包括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和首席講師張達明,兩人在今年5月3日為戴耀廷的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指控方對他的指控並不恰當,亦違反憲法,又指佔領運動對公眾或大部份人士並無共同傷害,認為當時在中環發生大規模佔領,是由於警方不適當使用催淚彈,強調被告是根據公民抗命的理念而進行佔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