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記者會發言人說,民陣過往多次舉辦遊行,參加者都走「和理非」路線,遊行時亦無暴力發生,警方不應以不合理的理由發出反對通知書,阻礙市民的示威遊行權利。至於行政長官指社會回歸平靜後,一切對話及重建和諧社會將會開始,發言人反問如果因為家有火災而敲響警鐘,消防員卻指要先停下響鐘,再想會否救火是否合理,強調政府才是手握公權,示威者無能力扭轉局面,特首林鄭月娥及管治班子才有能力遏止亂局,恢復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