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過境司機利用私家車走私黃金,違反《進出口條例》,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禁18個月。
海關前年截查一輛經深圳灣管制站入境的私家車,在車尾行李箱發現35塊未列艙單黃金,共重約35公斤,市值約1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