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昨日各區衝突中,警方一共施放了35枚催淚彈和1枚橡膠子彈,驅散行動中共拘捕15男2女,年齡15至61歲,涉嫌非法集結、非法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爆竹煙花、串謀侮辱國旗、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毀壞,或者意圖縱火等罪名,令6月9日以來的被捕人數,增至748人,當中115人被落案起訴。其中兩名分別27歲和28歲的男子,前日懷疑以暴力方式阻礙警員進入機場,拯救一名被襲擊及禁錮的人士,案件早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江永祥表示,近日各區警署已經先後76次被示威者包括或襲擊,指示威者行為阻礙市民使用警署服務,有可能耽誤緊急援助的服務,亦會對警員產生極大危險。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則說,警方明白社區有聲音反映,不希望警方施放催淚彈,但他強調,警方根本不希望使用武力,只有在暴力示威者有所行動時,警方才會作出相應的武力回應,呼籲示威者不要再用其他藉口,例如燒衣,滋擾社區,將行動升級為衝擊警署等,否則會破壞社區秩序。他批評只講警方使用催淚彈,而不講示威者先挑釁的行為,是倒果為因,強調執法是警員天職,守法是市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