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禁止民陣星期日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亦禁止民陣當日在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集會,只批准由早上10時至晚上11時,在維園舉行集會。民陣對警方決定表示極度不滿,質疑警方反對民陣舉辦安全、合法、和平的遊行,是罔顧公眾安全的決定,並已經向「公眾活動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警方解釋,自六月以來多個在港島的遊行集會,相關地點及附近一帶道路,都發生過有參與人士、記者及警員嚴重受傷,指示威者不但作出暴力行為、縱火及大範圍堵路,更使用汽油彈、鋼珠、磚頭及鐵通等,以及自制武器大規模破壞公物、破壞社會安寧等,令他人受傷。警方說,基於近日的社會氣氛,以及衝突日趨暴力,有理由相信今次遊行部分參與者偏離原來路線,及可能進行不在主辦單位控制範圍內的行為,又相信主辦單位無能力確保參與者及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因此決定反對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