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環球時報引述深圳羅湖警方說,被行政拘留的英國駐香港總領館職員鄭文傑,是因嫖妓被捕,又指警方是按鄭文傑本人的請求,未向他的家屬通報違法行為。報道提到,鄭文傑是違反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賣淫嫖娼相關的條例,可以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罰款不多於五千元人民幣。鄭文傑家屬就回應指,公道自在人心。
環球時報發表評論指,英國外交部高調發聲,西方和港台媒體更熱炒鄭文傑被“送中”,目的是同香港目前局勢聯繫起來,抹黑內地司法體系,社論反駁香港一些媒體宣稱鄭文傑是“被嫖娼”,誣陷公安插贓,指鄭文傑既非名人、亦非很活躍的抗議人士,還經常來深圳,內地警方無必要“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