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認為,反修例示威活動已經持續兩個多月,見不到有止息的苗頭,再持續下去會嚴重影響本港的安寧,他認為有必要引用《緊急法》,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頒布合符公眾利益的法令,盡快止暴制亂,被問到應否宵禁或者限制市民使用通訊軟件,他則表示不評論。
法政匯思成員楊嘉瑋表示,《緊急法》涵蓋的範圍廣泛,例如可以宵禁、禁止市民使用Telegram等,最令人最憂慮是《緊急法》不受規範,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頒布的法令,不需要經由立法會審議,亦沒有指定期限,即使法令內容牴觸《基本法》,亦要經過冗長的司法審核去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