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一個住宅建築地盤總承建商及分判商,被裁定違反建築噪音規定,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共6萬元。環保署今年一月接獲市民投訴,執法人員二月初進行突擊巡查,發現地盤晚上8時仍然使用混凝土攪拌車及混凝土泵車等進行發出高噪音的工程,環保署隨即吊銷地盤許可證,並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總承建商及分判商。

環保署表示,建築承建商如有必要於限制時段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證,否則是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再定罪可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