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政府有意引用《緊急法》處理近期反修例示威。律師會副會長陳澤銘指,對目前引用《緊急法》有保留,因商界和外國投資者會擔心社會和香港國際形象受影響,又認為一旦引用《緊急法》,很大可能會受到司法覆核挑戰,因為法例可能與《人權法》和《基本法》保障人權的條文有牴觸。
陳澤銘認為政府應小心處理,決定引用《緊急法》前,必須考慮本港和國際社會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