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涉及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捕,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提訊,兩人獲准保釋,要守宵禁令。黃之鋒獲保釋後傍晚在法院外見傳謀,指對被捕早有心理準備,又指他與周庭未受嚴峻及差劣對待,未來會繼續與港人抗爭,又指拘捕不能平息民憤,港人只會更堅定,重申要求港府回應五大訴求。周庭亦指,警方的拘捕行動是製造白色恐怖,但港人不會被嚇怕。